pokemon是口袋妖怪。
《宝可梦》(曾译名《精灵宝可梦》)另有常见非官方译名:《口袋妖怪》(中国大陆曾译名)、《宠物小精灵》(中国香港曾译名)、《神奇宝贝》(中国 曾译名)。是由Game Freak和Creatures株式会社开发,任天堂发行的系列游戏,是宝可梦媒体作品的主要部分。
资料:
宝可梦最初的作品是在1996年于 发行的Game Boy角色扮演游戏。
宝可梦系列一直贯穿任天堂的各代掌机之中。系列中的游戏通常成对发售(有所区别),复刻版常在初版游戏发布的几年后出现。游戏的主系列由角色扮演类游戏组成,旁支系列的游戏则包含有其他的类型,例如动作角色扮演游戏、益智游戏和电子宠物等。2月27日为“宝可梦日”。
宝可梦在日语中的意思是精灵宝可梦的日文名为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,由英文Pocket Monster转译而来。
宝可梦是POKEMON音译过来的,这个是口袋怪兽(Pocket Monster),简称POKEMON,分成两个就是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,日语意思就是是口袋怪兽的意思。
精灵宝可梦》,另有常见非官方译名:《口袋妖怪》(中国大陆民间译名)、《宠物小精灵》(中国香港译名)、《神奇宝贝》(中国 译名),是由Game Freak和Creatures株式会社开发,任天堂发行的系列游戏,是精灵宝可梦媒体作品的主要部分。
最初的作品是在1996年于 发行的Game Boy角色扮演游戏。
宝可梦原版名称是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;其他名称是Pokémon。
扩展资料
宝可梦是POKEMON音译过来的,是口袋怪兽(Pocket Monster),简称POKEMON,就是口袋怪兽的意思。
精灵宝可梦的英文名称为Pokémon(日文音译:ポケモン),来源于其日文罗马字的缩写:PettookMonsutā(日文原名: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)。
参考资料来源
百度百科-精灵宝可梦
"Pokemon"(宝可梦)是一个源自 的跨媒体 品牌,它包括电子游戏、动画片、卡牌游戏、玩具和其他相关产品。
Pokemon这个词汇是由两个日语词组成:"Pocket"(口袋)和"Monsters"(怪物),即“口袋怪物”的缩写。Pokemon的创造者是 游戏设计师田尻智,该品牌首次亮相于1996年。
一、Pokemon的历史:
Pokemon品牌最早起源于1996年的一款名为《Pokemon红绿》(Pokemon Red and Green)的游戏,由田尻智领导的Game Freak公司开发。这款游戏首次发布在任天堂的Game Boy掌机上。游戏中的主要概念是玩家可以捕捉、培养和对战各种不同种类的虚拟生物,这些生物就是所谓的“宝可梦”。
由于游戏的巨大成功,Pokemon品牌逐渐扩展到了动画、卡牌游戏、玩具等多个领域。Pokemon动画片于1997年首播,讲述了一个少年训练师小智(Ash Ketchum)与他的伙伴皮卡丘(Pikachu)在Pokemon世界中的冒险故事。动画片快速走红,成为了世界各地儿童和青少年的热门节目。
二、Pokemon的文化影响:
Pokemon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文化影响。它不仅是一种 现象,也是一种文化现象。以下是Pokemon品牌的几个主要方面的影响:
产业: Pokemon是一个跨媒体的 品牌,包括电子游戏、动画片、电影、漫画和玩具等。这些作品吸引了数百万玩家和观众,成为了 产业中的独特存在。
社交现象: Pokemon游戏和卡牌游戏鼓励了社交互动。人们可以通过游戏互相交流、对战、交易Pokemon,这在社交网络上也得到了延续。
教育: Pokemon游戏鼓励玩家发展策略、团队合作和决策能力。此外,Pokemon也在数学(例如计算战斗中的伤害)、阅读(例如读懂游戏中的文字信息)等方面提供了教育价值。
经济: Pokemon品牌创造了庞大的经济体系,包括了游戏产业、影视 、周边产品等,为世界各地创造了数十亿美元的收入。
三、Pokemon的精神内涵:
Pokemon的核心理念是友谊、冒险和探索。游戏中的玩家通过捕捉、训练和培养Pokemon,与其他训练师对战,不断提高技能,最终成为Pokemon大师。这种精神内涵强调了团队合作、坚持不懈和友谊的重要性,成为了Pokemon品牌的独特魅力。